您现在的位置是:
报关员网
>>>
名师讲坛
>>>
报关员网名师讲坛 第二讲
报关员网名师讲坛 第二讲
日期:2008.07.26
1、行政许可权
2、税费征收权
3、行政监督检查权
4、行政强制权
5、佩带和使用武器权
6、行政处罚权
7、其他行政处理权
第3“行政监督检查权”又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:
①检查权 ②查验权 ③查阅、复制权 ④查问权 ⑤查询权 ⑥稽查权
①检查权:
A、对于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检查不受海关监管区域的限制
B、对于走私嫌疑人身体的检查,要在两区内进行
C、对于走私嫌疑的运输工作和有藏匿走私货物、物品嫌疑的场所,在两区内,可直接检查,两区外,须经直属海关关
长的批准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。
★不能检查公民住处。
课后作业:总结出“须经直属海关关长的批准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”才能够执行的权力有哪些。
⑥稽查权的监管期限(时间要掌握)
第4“行政强制权”又包括有9个方面的内容
①扣留权 ②滞报、滞纳金征收权 ③提取货样、施加封志权 ④提取货物变卖,先行变卖权
⑤强制扣缴权(海关可采取的措施有哪些,要掌握)⑥税收保全(海关可采取的措施有哪些,要掌握)⑦抵缴、变价抵
缴罚款权 ⑧连续追缉权 ⑨其他特殊行政强制
(三)海关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
1、合法原则 2、适当原则 3、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4、依法受到保障原则。
三、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
1、海关的领导体制(是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。)
2、海关的设关原则(对外开放口岸、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)
3、海关的组织机构:海关总署、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。
4、海关缉私警察机构
由海关总署、公安部联合组建走私犯罪侦察局,设在海关总署。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,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。
《上 一 页》
网校直达
名师主讲
学习费用
试听
报名
精 讲 班[50讲]
覃珍珍
¥400
冲 刺 班[20讲]
覃珍珍
¥200